项目概况
食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1327
项目编号:HS21QY039
项目名称:食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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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色谱仪 |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电子捕获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500.00 | 280500.00 |
1-2 | 色谱仪 |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火焰光度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1500.00 | 301500.00 |
1-3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顶空自动进样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00 | 145000.00 |
1-4 | 色谱仪 | 液相色谱仪(高灵敏度荧光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0 | 370000.00 |
1-5 | 色谱仪 | 液相色谱仪(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1-6 | 色谱仪 | 液相色谱仪(高灵敏度紫外检测器+高灵敏度荧光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000.00 | 325000.00 |
1-7 | 色谱仪 | 离子色谱(阴阳手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5000.00 | 265000.00 |
1-8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1-9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0 | 268000.00 |
1-10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165000.00 |
1-11 | 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 | 微波消解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2021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粤东质检大楼8-10层
联系方式:0754-881736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4-80088038-8012
附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