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之委托,对其采购的巡查员标志标识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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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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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巡查员标志标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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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柒仟伍佰元整(¥:9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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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
| 品类
| 名称
| 单人配置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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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标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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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胸牌
| 金属
胸牌
|
1
|
325
|
个
| 100%聚酯纤维、铜、压铸+烤漆、 金色黒底、规格:7*2.8cm、 厚度2cm、背面螺纹扣间距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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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胸号
| 金属
胸号
|
1
|
325
|
个
| 100%聚酯纤维、铜、压铸+烤漆、 内容为:WZ00xxx、 金字黒底金边、规格:7*2.0cm、 厚度2cm、背面螺纹扣间距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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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肩章
|
金属
肩章
|
1
|
325
|
副
|
100%聚酯纤维、铜、
黒底、金色2拐 尖部距边缘1.8cm、
规格:1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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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刺胸牌
| 毛刺
胸牌
| 1
| 325
| 个
| 100%聚酯纤维、金色、
黑底、黑色包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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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刺胸号
| 毛刺
胸号
| 1
| 325
| 个
| 100%聚酯纤维、
金色、黑底、 黑色包边、
内容为:WZ00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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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肩章
|
软肩章
|
1
|
325
|
副
|
100%聚酯纤维、
黒底、金色2拐 尖部距边缘1.8cm、
规格:1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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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章
|
臂章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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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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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聚酯纤维、金色麦穗、
黑底黑色包边、 LOGO直径3.8cm、
规格:10*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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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发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发货的同时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交货现场提供服务,协助发放,向使用者介绍产品的正确使用方式和保养、洗涤、存放方法,并在第一时间内听取使用者意见,及时解决售后问题,做好相关手续,客户满意后撤离。
2、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丢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
3、保证在接到售后服务信息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退换要求。
4、对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不合体的产品,以返修为辅、重做为主的原则,保证7天内交到采购单位。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6、验收:
6.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的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验收完毕后,若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全部退货,退货事宜供方单位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且对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需负责全额赔付。
6.2按上述标准验收,验收期限为货到一周内验收完毕。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
(5)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和伴随服务,不得低于采购要求)
(6)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7)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1年10月28 日15:0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含所有货物的供货、备品备件、检验、运输、保险、发货、送货、装卸、仓储、保管、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及其它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响应单位应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税费政策等风险。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5、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七、付款步骤:
1、合同签定生效后,按照甲方要求数量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付清该批次的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A、B单据作为甲方支付依据;特殊情况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解决。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增值税发票原件。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晓晴联系电话:0512-6565336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