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772.89 平方米,项目新建1栋地上4 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楼,总建筑面积 1916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楼、医疗垃圾站、液氧站、室外电锅炉房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次招标的内容包含室外工程,室外绿化工程,换热站、垃圾只能运站及安装,门卫室及安装,消防水池、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安装等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1日之后基本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存在黑名单记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2020 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凭证;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证的明材料(至少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养老保险明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
二级建造师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