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项目已由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以洋镇行审【2020】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项目首期示范段EPC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
西区 )一期及二期用地范围内建设综合管廊,总长约32km,主要用于污水、燃气、通信及物料等传输 。
2.1.3合同估算价:约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此次对首期示范段进行招标,长度约2.2km。首期示范段的实施位于洋口三路,黄海五路南侧至兴海桥北侧路段,管廊形式为主干管廊,不包含入廊的管道工程。首期示范段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设计包含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施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燃气专业设计甲级、热力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3.3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结构类高级工程师或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人员)。
③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7 时30分至2021年6月2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9日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9.其他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洋口三路
邮编:226400
联系人 :郑焕燃
电话:0513-848135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体育场路169号华祥天玺御墅6-101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0717-6855788
13487294402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项规定不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5条所列情形 |
设计文件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21分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N 名(N的数量为:投标人超过12个的(含12),取前12名;不足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方案设计文件 | 35 分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6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3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6分 |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 (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设计说明中阐述的相关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0-2分) 4.对现有管线情况充分调研,了解现有管线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情况,能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管廊方案。(0-3分) |
2.技术方案 (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合理,技术方案全面、清晰、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设计重难点分析,设计优化及合理化建议(0-3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2分) 4.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设计,结合园区现状管线的迁移情况,同时措施满足园区企业对管廊的切实需求,具有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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