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市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结构实体、节能、环境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东临双杨河,南至范江岸路,西临机场路,北临新星河;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1幢综合楼和1幢实验楼,总建筑面积约502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4061平方米,其中综合楼约16649平方米,实验楼约17345平方米,门卫约6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186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并能及时及时提供满足质监站备案要求的《结构检测报告》《节能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满足行业规范及国家规范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相关报告,并达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招标范围: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结构实体、节能、环境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288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 ①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②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③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未提供开票资料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帐号:3320001004333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会场安排详见当日大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 联系人:徐工、叶工 电话:0574-87321998、0574-87190614 8、监管单位 监 管 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话:0574-89289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