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单位(25分) 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暖通、设备专业负责人(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5、强电、弱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一人一职不可兼职。(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人员专业为准,与入川备案登记职称和注册专业不符不得分,附省建设厅入川人员网络截图)。
二、施工单位(6分) -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专业)得3分。本项满分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