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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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QZC2021-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政府采购办以采购任务通知书XQZC2021-046批准招标,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
2.2招标内容: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179万元。
2.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2.6供货期: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7质保期:设备自验收之日起3年内为质保期(如设备法定质保期或设备使用说明质保期长于3年,以法定质保期或说明书中质保期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4 2021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资格审查及报名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 0431-8253854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 15567566266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政采贷工作部门信息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采购人名称
长春新区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2538548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55675662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
预算金额(万元)
179.0000
最高限价(万元)
179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长春新区教育局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三)(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4 2021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6-09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7-02 09:30
开标时间
2021-07-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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