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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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南口水陆派出所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设项目(HBSS-202104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S-202104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南口水陆派出所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以石发改审批(2017)15 号、石发改审批(2018)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南口镇新建路 12 号
建设规模:约 1900 ㎡的两栋三层业务综合用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约 1900 ㎡的两栋三层业务综合用房,原房屋的拆除、水池回填、详细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538.5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首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
地址:
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程莉红
联系人:
彭莲花
电话:
13997599880
电话:
0716-72889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47443920@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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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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