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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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龙城休闲步道建设工程(四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上午10: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DL-2021095
2、项目名称:岚皋县龙城休闲步道建设工程(四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83633.42元
4、最高限价:2083633.42元
5、采购需求:岚皋县龙城休闲步道建设工程(四期)采购1项;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岚皋县城关镇北环线水围城桥附近,步道全长482米,步道平均宽度约4米,起点接龙城步道三期,终点位于水围城大桥东岸。主要实施人行道铺装、石材护栏安装、绿化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用于岚皋县龙城休闲步道建设工程(四期)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30 00:00:00 至 2021-09-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④财务状况: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06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06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5日-2021年06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办事处)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注:1.购买须知:投标单位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选择本项目点击“”完善相关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三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一套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至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经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下载文件:投标单位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没有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单位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6.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 2021-06-25 10:30:00
2、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
电话:0915-2513090
2、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17391393783
联系地址: 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西三路32号)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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