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印庄乡等两个乡亭子岭村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龙县印庄乡等两个乡亭子岭村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卢龙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卢政批复[2020]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卢龙县印庄乡等两个乡亭子岭村等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片建设规模544.5619h㎡,新增耕地2.1374h㎡,新增耕地率为0.39%。项目类型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各项目区;
3.合同估算价:13.990万元;
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06 08:30 至
2021-05-1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2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