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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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2.7(2)评审因素将诚信分值的高低作为评审依据,明显有利于宜昌本地企业,对外地企业不公平,影响公平竞争。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希望招标人能修改招标文件,保证投标的公平竞争性。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2.7要求定标补充资料中业绩、奖项资料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参与评审的业绩、奖项完全保持一致,但在②工程业绩中又提出业绩数量(不超过5个)。(1)为与资格预审文件保持一致,请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业绩超出5个的是否也全部放在定标补充资料中?(2)超出5个工程业绩之外的业绩是否参与定标评审?(3)若超出5个工程业绩之外的业绩不参与定标评审,那么定标评审中对参与综合比较的工程业绩定标委员会会如何选择?
答:(1)本次定标环节评审的业绩数量不超过5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业绩超出5个的,由投标人自行优选5个业绩上传到定标补充资料中,资料内容应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保持一致;(2)超出5个工程业绩之外的业绩不参与定标评审;(3)若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的业绩超过5个,则按业绩资料编排顺序选择排序靠前的5个业绩参与定标评审。
31、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诚信分值采用折算法,初次进入宜昌市的企业诚信分值明显较低,而本地企业诚信分较高,根据《招标投标法》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希望招标人能合理制定诚信分值打分办法,分级分段制定诚信分值打分,并应降低诚信分值权重占比,以保证申请人的公平竞争。
答:诚信分值评审为资格预审评审内容,本阶段评审中没有诚信分值评审内容。
32、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板块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请明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记录是否等同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答:本次评标环节不再对投标人的进行查询。
二、澄清部分
1、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中“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1年第3期材料信息价格”修改为“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1年第4期材料信息价格”。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亿陆仟零叁拾玖万叁仟柒佰捌拾伍元叁角柒分(小写:¥160393785.37元)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修改,以随本答疑文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4、本项目图纸以随本答疑文件发出的图纸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国兴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嵩
联系电话:0717-6282001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外滩领馆19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4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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