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就2021年公园安保服务(YZFZCCS2021060010)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1、仪征市城区公园安保服务包括扬子公园、东园公园、红旗河滨水体育公园、白沙公园、仪扬河景观带龙舟赛区公园全部范围及外围周边关联区域,所有公用设施管理、秩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其他事项管理服务,共计26名保安人员。
2、公园安保服务配置人数及服务期分别为:扬子公园(8人、35个月)、东园公园(4人、33个月23天)、红旗河滨水体育公园(4人、36个月)、白沙公园(6人、32个月),仪扬河景观带龙舟赛区公园(4人、36个月)。
2021年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ZFZCCS2021060010
2.项目名称:2021年公园安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8.02672万元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执行日期从履约之日起算,扬子公园(8人、35个月)、东园公园(4人、33个月23天)、红旗河滨水体育公园(4人、36个月)、白沙公园(6人、32个月),仪扬河景观带龙舟赛区公园(4人、3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1.时间2021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9号
联系人:马永勤
联系方式:0514-83463006
2.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联系人: 王田洁
联系方式:0514-8029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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