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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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玉龙湖风景文化提升改造工程01标段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润铜农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徐州市铜山区玉龙湖风景文化提升改造工程01标段水利工程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投审[2020]72号。工程所需资金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
(2)工程投资:总投资约 21470.82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施工标段,本工程公告为施工一标段。
一标段:水利工程
Ⅰ玉龙湖下挖改造工程:湖区开挖水面面积0.68km?,湖口新建8.0m宽环湖道路2.9km;
Ⅱ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拆建玉龙湖进水闸、放水闸,新建杨洼站,新建杨洼引河入湖跌水,杨洼引河生态护砌1.5km,运料河清淤疏浚2.6km,顺堤河清淤疏浚1.8km,及相关附属设施物。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6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或5年及以上中级职称证书。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1:/ (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 。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
(12)其他要求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4.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4.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661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 6月21日至2020年 6月 28日。
7.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 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3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现金)。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7.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17 : 00 前通过纸质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 14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
联系人:袁诚电 话:0516-83539268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三楼
联系人:孙辅皓电话:0516-83861691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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