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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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更新日期:2021-06-04
伊春市中心城幸福街改建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编号:T230000000100216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中心城区幸福街改建工程第一标段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春市中心城区幸福街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发﹝20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预算资金 ,招标人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幸福街改建工程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建设规模:幸福街道路、照明、绿化、给水、排水、供热等工程。
2.4资金:财政
2.5计划工期:2021年06月29日-2021年09月30日,共93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幸福街道路、照明、绿化、给水、排水、供热等工程。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伊春市中心城幸福街改建工程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其他条件: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6月1日-2021年6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需要在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同时进行,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以下载报名成功截图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5日9:00时至2020年6月11日9:00时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监管系统录入的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4.3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09时00分。 5.3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在2021年6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PDF 格式(投标文件包含投标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与网上传的必须一致),工程量清单上传至邮箱zhongtaibaicong2@163.com,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 5.4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无
9.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0.其他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联系人:张璐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岷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2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54507414
传真:0451-82367725
邮箱:zhongtaibaicong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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