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详细内容: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梧发改社会〔2016〕11号关于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资金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蝶山一路28号
建设规模: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二次装修工程,一栋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层,总建筑面积为38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112平方米,地下建筑4974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约 9100.704061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24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暖通空调系统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直饮水设备工程;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及医用供氧系统(含设备带及呼叫系统);检验科、遗传科、优生优育科洁净、装修装饰工程;供应室、病理科、输血科洁净、装饰工程;手术室洁净、净化、装饰工程;产房洁净、净化、装饰工程;ICU、PICU、NICU洁净、净化、装饰工程;医用隔帘、窗帘、轨道工程;监控系统等施工图设计内容所涉及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建筑工程或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初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5.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4-3886535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梧州市蝶山一路28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 B 楼 8 层、9 层
邮 编: 543002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 系 人: 李欣
电 话: 0774-3836553 电 话: 0771-577625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95471714@qq.com
2021 年 4 月 29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