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大丰区农房改善工程(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中心现场材料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21年大丰区农房改善工程(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中心现场材料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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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检测单位。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大丰区
(3)项目编号:DFGC20210065
(4)项目造价:约50万元
(5)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
(6)检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7)资金自筹
(8)招标控制价:检测费收费标准的7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1
{本项目
检测费收费标准的7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8)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委托完成{本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3)砂、石常规检测;(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5)混凝土掺加剂检测;(6)简易土工;(7)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8)管道检测等。
(1)见证取样检测:
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②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③砂、石常规检测;
④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⑤简易土工;⑥混凝土掺加剂检测。
(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①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②后置埋件;③结构性能;④砌体结构。
(3)备案检测:
①建筑节能工程检测;②室内环境检测;③市政工程检测;③建筑水电检测;④墙体、屋面材料检测;⑤饰面材料检测;⑥防水材料检测;⑦门窗检测。
(4)安全检测
①安全网检测;②安全帽检测;③安全带检测;④钢管扣件检测;⑤现场用电安全检测。
(5)招标人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检测事项,如:阀门管件检测等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资质证书、备案证书核准内容中应包含拟承担招标内容的试验检测项目及试验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3)砂、石常规检测;(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5)混凝土掺加剂检测;(6)简易土工;(7)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8)管道检测等。
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被相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5.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八、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105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方式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1、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牵头人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缴纳的相关保证金。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经评审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未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9.3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段:2021年5月18日15时至2021年5月18日15时30分整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5时30分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北门一楼大厅服务吧台。
十三、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玉鹏
联系电话:15295369866
联系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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