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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15:07溧水开发区浏览次数:加载中......
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溧水开发区沂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50号),工程所需资金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开发区沂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溧水区
(3)项目类型:小型项目
(4)设计工期:15天。
(5)招标内容及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前期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地形测绘、地质勘查、初步方案设计、招标图编制、施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等内容。
(6)项目规模:湖区清淤面积约32.4万㎡,疏浚方量约36.53万m³;拆建涵洞1座,新建1座涵洞(孔径2m×2m、长约12m);种植沉水植物8240㎡,挺水植物280㎡、浮叶植物200㎡。
(7)本项目总投资:1299.79万元。
(8)勘查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47.55万元(暂按工程建设费1056.78万元计取,最终参考初步设计批复。)
(9)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性标准、规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企业无下列行为:(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7、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提供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10、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大厦5楼503室)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02日至2021年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提供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壹张。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大厦5楼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周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813076927
代理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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