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城发生态各有机项目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竞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城发生态各有机项目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竞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5-15
详细内容:






有机项目2025年5月份



油脂集中销售







竞价文件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302013 )

















2025年5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价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9





第一章 竞价公告 有机项目2025年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竞价公告

1.竞价条件



有机项目2025年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项目现选择公开竞价。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



2.项目概况



2.1出让内容:有机项目2025年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竞价选择受让人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302013



2.3出让内容及起拍价:



2.3.1出让内容:有机项目2025年5月份油脂集中销售项目,根据各项目公司油脂存量以及产能情况,预计5月23日前后,安阳项目(2车)、鹤壁项目(1车)、滑县项目(1车)和漯河环保能源(1车),共需出售5车餐厨油,每车油脂重量约30吨至33吨,合计约150吨至165吨。



2.3.2起拍价:本次竞价起始价格为6700元/吨(含税价,税率13%),每次最少加价20元,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2.2.3定标方式:竞价,价格从高到底排序,价格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人。



2.4价款支付方式:见竞价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2.5受让保证金:本项目无受让保证金。



2.6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城发环境研究中心大楼5楼



3.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3.1受让人要求:竞买人应具有独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基本资格要求:要有餐厨油脂类加工,油脂类运输或者油脂类交易的相关资质。



3.3信誉要求:



3.3.1 意向受让方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



3.3.2 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2.3 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以竞价当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时由评审小组对意向受让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无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以及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请按序响应且整理成一个文件并加盖公章,务必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至969939953@qq.com,文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扫描要清晰。



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4.1意向受让人须提供《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4.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5.电子注册与报名



5.1本出让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竞价。有意参加竞价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5.2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8时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竞价。并通过本项目平台系统的项目澄清下载竞价文件(标书),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



5.3本项目竞价文件费用:本项目无文件费用。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http://www.zybtp.com/gys/187852.jhtml)。



5.4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https://www.zybtp.com/ptgg/262274.jhtml ,供应商平台注册与投标操作演示视频。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竞价时间及规则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意向受让人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6.2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竞价开始后方可进行报价,竞价开始前须按照竞价文件要求递交不含报价的响应文件(评审使用)至969939953@qq.com。



6.3竞价规则:竞价选择“限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30分钟,每次延时为5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5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5分钟,延长次数为10次)。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





8.联系方式



出让方:郑州城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85373369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发环境研究中心5楼







监督部门:郑州城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18203710018





郑州城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在竞价开始 前按照本文件第三章要求递交相关资料至969939953@qq.com,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合格。评审小组在竞价开始后根据各报价单位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无效。



2.竞价规则:本次竞价起始价格为6700元/吨(含税价,税率13%),每次最少加价20元,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由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竞价选择“限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30分钟,每次延时为5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5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5分钟,延长次数为10次)。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



3.本项目无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文件中的受让人、报价人、供应商、乙方均指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单位。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与下属安阳项目、鹤壁项目.原阳项目和滑县项目分别签订合同,否则与“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出价第一高的竞买人”签订合同。依次类推。



6.本项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主要条款



工业级混合油买卖合同



卖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信用代码:





买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卖方向买方销售工业级混合油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描述



1.标的物重量、单价及总金额









序 号







名称







预估重量



(吨)







单价



(元/吨 )







总金额



(元)







备注











1







工业级混合油

























含税价格,重



量以实际出库



过磅为准。









备注:上述销售单价为含税自提价格,税率为13%,因自提而产生的包括而不限于运、杂、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自行承担。



2.标的物名称及质量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名称







标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







备注











1







工业级混合油







酸值≤20mgKOH/g;水杂≤2%;















备注:如果标的物酸值及水杂等指标超出该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二、质量检测



提倡到我公司现场看货验质,对于工业级混合油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由买方在卖方供货现场参考《NB/T13007-2016》标准进行检测确认(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如买方不在场或不对工业级混合油进行检测,则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工业级混合油符合本合同标的物质量技术指标要求。



三、货物交付



1、提货期限



卖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买方收货,买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货。



2、提货地点: 。



3、提货方式



(1)买方应及时安排合格运输车辆到卖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提货。



(2)运输车辆由卖方指定人员全程接待,并遵循卖方的调度、安排,及时做好进、出厂身份信息登记,车辆在卖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



4、重量计算



货物重量=装货后整车重量(吨)-空车重量(吨)



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卖方收到买方货款后,则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工业级混合油符合买方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技术指标要求)。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企业装货后,所涉及的货物毁损、灭失、环保等风险随之转由买方承担,买方代表应在卖方提供的交货单或类似文件上签字确认。



1、交易单据



(1)过磅单:卖方向买方提供过磅单,买方提货代表应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



(2)交货单:卖方向买方提供交货单,买方提货代表应在交货单上签字确认;



(3)买方提货代表签字后视为买方对以上交易事项完全认可。关于买方指定的提货代表,以买方在提货前通过或其他方式发送给卖方工作人员的信息为准。



2、检验



买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第二条约定方式进行验货,买方代表签署交货单后即视为对标的物质量的认可,相关风险随之转移由买方承担,无权再要求卖方承担任何质保责任。买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货物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买方承担。



3、货品去向



对于卖方提供的工业级混合油,买方承诺只能将其用作工业用途,不得将其进入食品领域,也不得将其进入饲料领域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领域,否则,买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卖方无关。



4、付款及开票



(1)买方应在提货前支付当批次全部货款总价(即单价*当批次实际提货重量),实际提货重量以过磅单及交货单为准,卖方收到足额货款后放行提货车辆。



(2)在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卖方应向买方开具法定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及发票信息



1、卖方银行账户及发票信息:



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2、买方银行账户及发票信息:



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六、违约责任



1、买方应具有经营本合同标的物的相关业务资质,因买方业务资质造假或违反环保部门对该货物处置、运营、利用等规定和要求的,由买方承担相关责任,因此对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双倍赔偿卖方相关损失(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司法机关支持由卖方赔偿的金额,卖方为处理相关事宜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检测或鉴定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2、买方承诺购买标的物只能将其用作工业用途,不得将其进入食品领域,也不得将其进入饲料领域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领域,如因买方不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处置标的物导致卖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行政处罚、被诉共同被告之一承担连带责任等情形,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司法机关支持由卖方赔偿的金额,卖方为处理相关事宜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检测或鉴定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买方需对卖方因此遭受的影响和损失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3、如因买方未及时支付货款,卖方有权拒绝向买方提供标的物,有权拒绝买方已提货车辆离开卖方厂区,该情况下不视为卖方违约,由此造成买方的相关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4、如卖方交货标的物的质量技术指标超出参考指标,按照水杂每高出1%单价降低50元和酸值每高出1mgKOH/g单价降低20元的标准,由卖方退还买方相应货款,买方对此予以认可。



七、买方义务



1、买方应提供自身及其下游客户的相关经营资质及相关资料给卖方作为相关政府部门正常检查产品流向时的备案资料,买方应确保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买方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为进口的需要提供进出口资质);



(2)《流向承诺书》签字盖章(见附件);



(3)买方下游企业的油脂流向证明资料;



(4)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可能要求出具的资料。



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卖方支付货款。



3、买方应自行安排提货车辆,提货应遵守卖方厂区的管理制度,配合卖方的调度、安排。



八、卖方义务



1、卖方应确保油脂质量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技术指标(工业级混合油:酸值≤20mgKOH/g、水杂≤2%)。



2、买方车辆到达卖方厂区后,卖方应及时配合开展车辆装油、油脂取样和称重过磅工作。



3、如买方车辆需在卖方厂区附近过夜,卖方需提供地方便利。



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除合同: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卖方发现买方购买标的物的实际用途与承诺不符时,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一方依照上述约定有权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七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保密条款



1、本合同双方均有义务为相对方严守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对方向本方因合作需要提供的业务经营资料、信息以及协议条款。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2、因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应向对方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十一、送达条款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联系函(单)、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买、卖双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详见合同签署页。



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



3、买、卖双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合同一方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合同一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合同一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合同一方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视为送达。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除有争议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双方均应继续履行,除非双方就此另行达成一致,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重新签订。



2、本合同中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合同中的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5、双方履行完权利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6、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双方需保证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内容一致,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双方提供原件的义务。



8、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工业级混合油流向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工业级混合油买卖合同》签署页,无正文内容)

















买方(盖章):









买方(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工业级混合油流向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废弃油脂的精神,根据政府对流向实行监管的要求,在签署《工业级混合油买卖合同》时,我方(油脂买方单位:【 】)向贵方(油脂卖方单位:【 】)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证明所载经营范围可使用工业级混合油,并符合国家对工业级混合油用途的规定与要求。



2、我方向贵方所购买油脂只适用于工业用途,并不得将其流通至食品、餐饮领域,也不得将其流通至饲料领域或法律法规所不允许进入的其他领域。否则,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卖方无关。若我方行为给贵方带来损失,贵方有权追究责任人(单位)经济和法律责任。



3、我方严格遵照贵方的废弃油脂台账制度要求,建立明确记录油脂用途、去向、转运单位、过磅单据、来往发票等相关台账,随时供贵方及贵方上级单位核实或有关职能部门稽查和溯源。



4、我方工业级混合油的搬运、储存等容器,须与食品用具严格区分,严禁用食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桶灌装。



5、如有违反国家规定或有悖于本责任书的行为发生,贵方有权随时中止/终止与我方合作,事态严重的,贵方有权诉求国家职能部门处理。



6、本责任书一式X份,贵方执X份,我方执X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





授权代表 :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保廉合同





卖方:



买方:





为确保双方能够廉洁地履行本合同,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卖方责任



卖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买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买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卖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买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卖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买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卖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收受买方回扣,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买方责任



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为卖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卖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买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卖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卖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卖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由卖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买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买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业级混合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卖方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买方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以下为《保廉协议》签署处,无正文内容)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格式,具体要求见公告3.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及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下内容须在竞价开始前补充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969939953@qq.com。



一、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10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一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另一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一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另一面)











注: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情况。









三、信誉承诺

承诺函



XXXXXX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



我公司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记录,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



一经报价,即认为我公司承诺满足并响应竞价采购的全部要求。如有反悔或在本次竞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承诺,同意贵公司不予退还我司保证金。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四、廉洁承诺书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采购单位):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 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五、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六、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人 作为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重庆 巫山县神女庙遗址保护工程(二期)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南省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企业信息化系统设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民治路屋顶应急抢修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云南省2016年红河州个旧卡房镇优质玉米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元城作业区元54井区部新建保障点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小儿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省延平区樟湖中心卫生院门诊楼电梯改造及理疗科装修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上海延锋江森座椅机械部件有限公司Track3000滑轨DV样件装配设备招标变更公告(3)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厂“上大压小”×MW新建工程输煤系统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交流耐压试验仪(配电)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