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1120522506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已经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春华再生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政府出资0%;企业出资1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前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3.计划投资:约70万元;
4.服务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6.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不得被“”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893193877@qq.com)请以“公司名称(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邮件主题并在邮件中留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2.1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2.2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4.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7“”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5.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走一楼南侧供应商专用通道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春华再生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章盖营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高乐
联系电话:0471-6320269
招标代理:内蒙古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科苑佳园东商业楼1号
联 系 人:贾丹阳
联系电话:15326018595
监督单位: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0471-46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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