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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度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废应急处置及案件办理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2021年度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废应急处置及案件办理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6-17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1年度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废应急处置及案件办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其“2021年度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废应急处置及案件办理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废应急处置及案件办理项目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23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6-0015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本项目分成三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应急处置供应商采购

标段二: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应急检测供应商采购

标段三:镇江新区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评估供应商采购

5、预算金额:三个标段项目预算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0万元,因服务期内项目发生的不确定性,本项目预算金额不具体分配到某个标段,实际发生时据实结算,在服务期内三个标段的合计结算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预算金额,超过部分在本项目预算金额10%以内的,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直接结算,超过10%以上的须依照政府采购流程另行采购。

标段一磋商供应商投标时无需报价,标段二、标段三磋商供应商按该标段项目需求中“预算单价”报统一结算率。“预算单价”是最高限价,“统一结算率”报价超过100%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如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为了更加快速、全面的消除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社会造成的影响,为当地政府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提供支持。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需采购应急处置阶段固体废物及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检测、污染损害评估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成交供应商数量:标段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小于等于8名;标段二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标段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不得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标段一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标段二、标段三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果本项目标段二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按项目需求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或利用的资质。供应商需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及竣工验收文书;具备收集、处置、利用固废的能力;需有收集、处置、利用的固定厂区、设施设备。)。危险废物类(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供应商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的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类别需与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类别相符)。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液、污水(具备处置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的资质。供应商需有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的证明;有排污许可证;有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

标段二:无。

标段三:磋商供应商具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2.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2.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注:根据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运行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7月1日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1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和通港路交叉口

联系人:谢凯电话:13913444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13016803003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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