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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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中关村西环下穿通道(干城路~中关村北外环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新吴区中关村西环下穿通道(干城路~中关村北外环路)改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中关村西环下穿通道(干城路~中关村北外环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新吴区中关村西环下穿通道(干城路~中关村北外环路)改建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吴区中关村西环下穿通道(干城路~中关村北外环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内,北起干城路,南至中关村北外环路南侧,全长约530米,普通段路基红线宽为31米,下穿通锡高速位置路基红线宽为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下穿通锡高速段需拆除锡通高速老桥后新建桥梁,新建桥梁跨径采用10+20+10米,桥梁宽度33.5米,项目同步开展道路、桥梁、通道、管线、交通、照明、绿化、海绵城市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8203.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4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0日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6月30日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5月30日00:00
2.1.5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2)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通道、管线、交通、照明、绿化、海绵城市等工程。(3)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下穿通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管线保护、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智能化、交通导改等)、绿化工程、海绵城市专项工程等;(4)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6)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高速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含)以上且桥梁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含)以上且桥梁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承担过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市政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期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承担过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提供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承担过工程造价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期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具备市政(道路、桥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含)以上,若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桥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含)以上;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2021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04月1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4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1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5日16:30时至2021年04月20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第4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和风路2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太康社区居委会2楼2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史薛春
联系人:
马轩东、殷铭
电话:
051085210092
电话:
0510858191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9054352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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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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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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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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