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1172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光明、凤凰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国有土地看护管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第2项“同类业绩”——第1点“评审标准”①、②表述中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修改为“(以合同履约日期为准)”。
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第4项“服务便捷性”——第2点“证明文件”的②内容修改为“②属租赁的,须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凭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房屋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期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或提供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及租赁合同扫描件(场所使用证明和租赁合同期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2项“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不包含项目负责人)”——第1点“评审标准”的⑥修改为“⑥拟派服务团队中提供2名(含)以上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三、服务要求——3.4.2工作职责及素质要求——项目服务团队“J、至少2人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或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及以上)……”修改为“J、至少2人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及以上)……”。
5、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三、服务要求——3.4.2工作职责及素质要求——项目看护管养负责人“C、具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专职人员A类证书”修改为“C、具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专职人员A或B类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
联系方式:吴工,2102295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联系方式:周工,0755-88212595(网上操作咨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821640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