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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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7-34-03-077618]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现对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10KV高压配电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10KV高压配电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0117-34-03-077618
二、招标单位: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20-379721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371550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675乡道东侧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的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675乡道东侧,包括但不限于:新敷设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X300mm2长185米、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X240mm2长545米、3X300mm2高压电缆头2套、3X240mm2高压电缆头4套、新装KYN-28高压柜6面、全绝缘环网柜5面、40AH直流屏1台、15AH直流屏2台、2000kVA干式变压器3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2台、低压柜37面;土建范围(房内设备基础装修及风机照明、门窗):开关房1间,高压室3间、专变房3间、低压配电房3间,2孔行车埋管450米,4孔行车埋管,123米,十二线行车电缆沟50米,2孔电缆直线井9座,2孔电缆转角井4座,4孔电缆转角井2座,4孔电缆三通井2座,十二线行车工作井2座,十二线行车转角井1座等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的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675乡道东侧,包括但不限于:新敷设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X300mm2长185米、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X240mm2长545米、3X300mm2高压电缆头2套、3X240mm2高压电缆头4套、新装KYN-28高压柜6面、全绝缘环网柜5面、40AH直流屏1台、15AH直流屏2台、2000kVA干式变压器3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2台、低压柜37面;土建范围(房内设备基础装修及风机照明、门窗):开关房1间,高压室3间、专变房3间、低压配电房3间,2孔行车埋管450米,4孔行车埋管,123米,十二线行车电缆沟50米,2孔电缆直线井9座,2孔电缆转角井4座,4孔电缆转角井2座,4孔电缆三通井2座,十二线行车工作井2座,十二线行车转角井1座等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为:8267499.94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国有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06月05日至2021年06月28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06月05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10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8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需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附相关证明资料。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选择性条款)投标人自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选择性条款)。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从万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972199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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