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4-01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项目概况: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102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75000.00元

最高限价:127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1275000.00

127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购置反硝化深床滤池装置,对现有生化系统进水不均匀、曝气不足进行改造提升,使出厂水质达到地表水准四类。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6)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提供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3.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扫描件);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1.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前来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大厦6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73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子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8幢1-150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2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2732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4月01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河池市金城江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省沈阳铁路局锦州工务段轻型货车采购评审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甘肃省景泰县农广校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外出考察及本地实践租车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硅钢事业部2016年硅钢天棚、路灯照明检修(第三次)(ERP)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贵州织金县老牛寨安置点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视频接访系统询价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省芗城区人民法院大会议室投影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遵化市教育局言语语言综合训练仪采购项目招标通知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汕头潮阳供电局年(第二批)营销修理、技改项目设计服务(第一至二标段)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古丈县高峰镇岩排溪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