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经清二水组纪要[2021]1号文研究同意,清流县自来水厂就以下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1、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项目招标代理。
二、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按住建行业相关招投标办法、规定、格式等要求合规开展。
2、招标代理在三明市或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
3、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应清楚无瑕疵。若发生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前后不一等瑕疵,增加业主前期工作成本的,视为代理单位违约并列入清流县水利局市场信誉不良名单,禁止1-5年内在清流县水利市场开展业务。
四、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单个项目服务费用为1.5万元.
五、资质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在清流县相关部门已报备。
4、从未列入清流县各单位的信誉不良名单。
六、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3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5:00时前。报名比选申请人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清流县自来水厂技术科。
八、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89 6052 9305
姜先生 157 0595 6671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开标时间2021年 4月 9日上午9:00时;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已通过报名比选申请人的委托人代表(与报名委托人一致),执身份证原件,必须在2021年4月9日上午9:00时前到比选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签到排序号,未签到视为比选申请人弃权。
十、中标方式:按比选申请人签到序号,随机抽取产生三个候选人(第一个球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疑义,经确认则取消中标资格,按候选排序另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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