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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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两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2021-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两个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20】110号、127号方案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20]261、257号批准。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州市、桃城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2021-L4标: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桩号范围:K154+553-K168+313(深州市段),总里程13.760公里,路线等级:二级公路,工程内容:对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加铺4厘米沥青混凝土。
2021-L5标: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桩号范围:K168+313-K174+212(桃城区段),总里程5.899公里,路线等级:二级公路,工程内容:对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加铺4厘米沥青混凝土。
2021-L6标:衡水市保台线G240(原肃临线S282)G307路口至下博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桩号范围:K148+700-K153+503(深州市段),总里程4.803公里,路线等级:二级公路,工程内容:1.抬高路段(4.243公里):铣刨行车道18厘米旧路结构层,做18厘米水泥冷再生,行车道范围内铺筑18厘米水稳碎石,全幅铺筑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非抬高路段(0.56公里):铣刨46厘米旧路结构层,做19厘米水泥冷再生+18厘米水稳碎石+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3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标段
标段名称
起屹点桩号
路线等级
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2021-L4标
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K154+553-K168+313(深州市段)
二级
13.760
对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加铺4厘米沥青混凝土
2021-L5标
衡水市保台线(G240)下博至衡水市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K168+313-K174+212(桃城区段)
二级
5.899
对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加铺4厘米沥青混凝土
2021-L6标
衡水市保台线G240(原肃临线S282)G307路口至下博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K148+700-K153+503(深州市段)
二级
4.803
1.抬高路段(4.243公里):铣刨行车道18厘米旧路结构层,做18厘米水泥冷再生,行车道范围内铺筑18厘米水稳碎石,全幅铺筑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非抬高路段(0.56公里):铣刨46厘米旧路结构层,做19厘米水泥冷再生+18厘米水稳碎石+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非本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中修(含预防性养护)或新改建工程施工。(经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将事业单位性质的公路管理机构生产职能进行剥离成立的公司,可以继承原公路管理机构的业绩。需附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09:00至2021年5月3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661878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疫情防控,所有潜在投标人均不得参加现场开标,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开标,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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