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江苏省监所单位统供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就所需的江苏省监所单位统供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2021-05
项目名称:江苏省监所单位统供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期限要求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二)其他资格条件
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1 年6月2日起至 2021 年6月10日为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8216室。
(三)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上资料经确认后,采购人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磋商文件。
(四)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二楼小会议室) 。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二楼小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二)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联系人: 何云, 联系电话: 025-86109035 ;
(二)采购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邮政编码:211000;
(三)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请与采购人(朱先生)联系,联系电话025-861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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