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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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
一、招标条件
金牛山大街(海螺广场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20】312号、营行审【202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
2.工程规模:金牛山大街(海螺广场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总长度8282米。
3.合同估算价:28243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金牛山大街(海螺广场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海螺广场一得胜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海螺广场一太白路全部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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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山大街(海螺广场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
得胜路一体育馆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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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山大街(海螺广场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体育馆路一太白路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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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工期要求:2021年06月30日开工至2021年10月01日竣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 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它要求:
4.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5)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0万元/标段
3.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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