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绿化新建改造及
“拇指公园”建设工程EPC项目变更公告
1.招标人:山东鲁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监督部门: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绿化新建改造及
“拇指公园”建设工程EPC项目
5.招标编号:ZBWT-YY源发改项审20211号001
6.首次公告2021年6月17日
7.变更内容:
原内容为:无
现变更为:1、设计的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部设计工作完成,交付最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成果及审查合格后,支付至设计总价款的60%;全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无息付清剩余价款。
2、施工的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建设期内根据月完成进度工程造价拨付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比例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30%,次月15日前拨付。
(2)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以竣工验收合格日起分四年支付,按年息4.5%计算利息,利息随工程款单独支付;支付依据为审计定案值减去已付工程款;支付比例:第一年支付比例为25%;第二年支付比例为25%;第三年支付比例为25%;第四年支付比例为25%。支付时间为每年年末。
(3)建设期内如发包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工程款支付最长可延迟2个月,2个月内承包人应保证不中断正常施工,不影响工期。
发布人: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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