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3014;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宫寺石窟抢险加固工程已由陕西省文物局以陕文物函(2019)4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甘泉县文物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泉县桥镇乡石宫寺
2.2工程规模:本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石窟上部岩体裂缝处理;4、5、6号石窟内部用钢管支护松动岩体;石窟顶部山体表层清理,用膨润土和土工布做防水处理后覆盖黄土,恢复植被;石窟顶新做混凝土截水沟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投资:约6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99.74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1套并加盖公章到延安市宝塔区丽森路电视台家属院1#楼2单元3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均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本网站》、《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泉县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甘泉县
联系人:谢聪祥
电话:13891168821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丽森路电视台家属院1#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雷利霞
电话:0911-887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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