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极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动力中心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的澄清
(项目编号:SSGC2021108)
1、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7项中:““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
现修改为:“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
2、原招标文件(第1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修改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会。
招标人: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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