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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48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市设计院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州市第一装修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粤陆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9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附件:
1.资格审查报告(1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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