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口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口设备购置招标人为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01包: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套、微波消解萃取系统1套、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平安西路北侧、朝阳大街西侧。项目改造饶阳县农科院办公楼,面积3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水电改造、气路工程、自控工程及家具购置)。项目利用原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设备21台(套),并新购置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套、微波消解萃取系统1套、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2.2招标范围:01包: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套、微波消解萃取系统1套、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2、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一级代理授权书原件。3、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909:00至2021-06-17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30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繁荣北街200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编:
053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贺贺
联系人:
高俊杰、赵玉梦
电话:
0318-7329620
电话:
0311-69052016
传真:
/
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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