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TOD规划设计导则专项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TOD规划设计导则专项研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FW(ZB2)2021073G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建设规模:《南宁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专项研究》以正在开展的《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范围和规模为依据,初步确定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规模约为800平方公里范围,其中重点为该范围的所有线网所涉及的轨道交通站点及紧邻辐射区域范围、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以及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及其他上盖物业开发。
合同估算价:330万元。(其中:《南宁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专项研究》
110万元;《南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综合开发规划设计专项研究》110万元;《南宁城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建设专项研究》110万元)
服务期限:84天(日历天)(实际时间根据开标时间确定)
备注:招标人有权在符合合理的技术工作周期的前提下,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
招标范围:南宁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车辆基地综合开发设计及上盖物业综合开发规划、概念方案建议、专题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工作方案(项目建议书)》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1.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或联合体中的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如为大学、公营科研机构等非盈利组织,不设资质要求,但需提供可证明其符合非盈利组织认定规定的材料。
项目业绩的类型包括:规划或设计项目、国家级立项、有独立项目编号的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业绩的认定的内容包括: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综合利用等TOD相关的内容。
其中,科学研究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名称,所属的科研计划名称,可查询的项目编号;
规划设计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 。
3.6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专业(城乡规划或建筑学)国家注册证资格,必须直接参与项目全过程。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8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组成:牵头人一家,不得超过三家;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服务义务。
3.8.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8.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 其他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R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 投标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
5.2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登陆网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网上浏览及免费下载有关事项的通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
6.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2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收件人:黄晓维;联系方式:0771-2821389。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R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本次招标公。
招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座
邮 编:530029
联系 人:吴小龙、李斌
电 话:0771-2332900
传 真:0771-2332900
电子邮箱:/
网 址: 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604473059116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2
联系 人:钟颜襄、覃健钊
电 话:0771-2821389
传 真:0771-2821389
电子邮箱:1342295116@qq.com
网 址:http://www.guangxibid.com.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7719 0142 3310 201
2021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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