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成白路社区、花红社区、桂花堰社区卫生站及中心CT室装修改造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双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恒硕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22202000155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155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成白路社区、花红社区、桂花堰社区卫生站及中心CT室装修改造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恒硕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永丰乡肖家河村十四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388111.03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工程类:名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成白路社区、花红社区、桂花堰社区卫生站及中心CT室装修改造。施工范围: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室。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8个日历天完成并验收合格。项目经理:黄臣旭。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17172383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川建安B(2016)00946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林丽;成员:江丽君、李燕(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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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8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编号:(2020)1002号;2、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28-85804726;3、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申请人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申请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申请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申请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 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的要求,符合通 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申请人可根据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4、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5、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融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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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西航港大道中三段68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58606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11444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028-86045446、81144469—800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