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本溪市德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按协议约定计算,截至2021年2月20日债权总额83,480.38万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本金30,000.00万元、利息20,779.50万元、违约金32,700.88万元;按本金的年利率24%计算,截至2021年2月20日债权总额71,490.06万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本金30,000.00万元、利息20,779.50万元、违约金20,710.56万元。
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抵押物为敖汉旗思云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大梁底下铁矿采矿权和敖包山矿区铁矿采矿权。质物为本溪市德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敖汉旗思云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敖汉思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保证人为敖汉旗思云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敖汉思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德利活性灰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傅镇丰田石矿、徐贵禄、孙淑芝、徐铭洋、王婷婷、朱刚、林秀芬。
该债权已取得执行证书,现处于执行阶段,已查封包括抵押物和质物在内的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相关采矿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机器设备、股权、尾矿料、银行账户。
欲了解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处置,采取债务追偿、租赁、转让、资产重组、委托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