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泸水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采购单位 |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区域 | 怒江州 | 公告时间 | 2021-02-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3-01 09:00:00至2021-03-05 18:00:00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3-11 14:0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会邦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8617048 |
采购单位 |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8617048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市开发区三期私营城3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68567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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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泸水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市山水新城A区6栋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11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S-NJ-031
项目名称:泸水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0
最高限价(万元):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供应商应为银行经办机构,即:供应商应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总、分支机构(注:同一银行只能由一个机构参与投标);
3.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8或2019年度法人机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01 09:00至2021-03-05 18: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市山水新城A区6栋8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11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3-11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缴纳:
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电汇、网银、汇票、支票及银行保函。
1.1银行电汇、网银、汇票或支票: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1.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供应商需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3.1银行电汇、网银、汇票或支票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户名: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41011010400063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楚雄永安支行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03月10日17:00时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
供应商须最迟在2021年03月10日17:00时前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到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市山水新城A区6栋80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到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市山水新城A区6栋801室)开具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查验,不能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项目名称:泸水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保人需将保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
联系方式:13988617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中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三期私营城36号
联系方式:15368567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会邦
电 话:1398861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