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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2日 15:0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五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五华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5:0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预算金额¥196.948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53-2223126采购单位五华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财兴街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3-4430300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223126
项目概况 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3 月 15 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4-2021-00343 项目名称: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9,4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9,4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测绘服务 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三期)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1,969,480.00 1,969,4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封装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7.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3 月 2 日至2021年 3 月 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3 月 15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0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3 月 15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2、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财兴街2号 联系方式: 0753-4430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联系方式: 0753-2223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小姐 电话: 0753-2223126 附件:1、委托协议 2、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五华县不动产登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数据整合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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