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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口镇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2日 14:4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庞口镇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高阳县庞口镇行政区域高阳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4:4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9时0分 至 12时0分 下午:12时0分 至 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备注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00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下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开标)预算金额¥1195.38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苗军锋、陈雪项目联系电话0312-5900266采购单位高阳县庞口镇采购单位地址高阳县庞口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6600886代理机构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900266
项目概况庞口镇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庞口镇辖区范围内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备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HP-C162100090256-1项目名称:庞口镇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预算金额:11953800最高限价(如有):11953800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庞口镇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3)数量: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全部服务;(4)项目实施地点:高阳县庞口镇,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5)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环卫作业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60%;如果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2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详见备注方式:其它售价:0元/套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下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获取文件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4009980000。办理CA秘钥在CA窗口,咨询电话17736285662;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受理质疑的电话:0312-5900266;6、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递交加密的“*.bdtf”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线下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开标);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如果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由小微企业提供份额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60%;(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采购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高阳县庞口镇地 址:高阳县庞口镇联系方式:0312-66008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联系方式:0312-59002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苗军锋、陈雪电 话:0312-590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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