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设备项目一包
2021年03月02日 14:0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洮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设备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洮南市财政信息中心行政区域洮南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4:0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00开标地点洮南开标二室预算金额¥50.4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旺雨项目联系电话15590166667采购单位洮南市财政信息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洮南市广昌东路39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90166667代理机构名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6-5861310
洮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KGL-2021-BCHW03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洮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设备项目已由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洮南市财政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名称:洮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设备项目2.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207】-0031号2.3招标内容:路由器一台、交换机一台、应用防火墙一台、高级可持续性威胁发现系统一台、网络综合审计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2.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5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天2.6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2.7质保期:三年。2.8项目预算:50.4万元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生产)(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格及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近一年度(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如无重大调整事项,财务审计报告年度间数据应一致(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度审计报告即可);3.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3.5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7要求投标人出具甲方确认的现场勘察报告(勘察人需出具本次安全加固数据库认证工程师证明并登记保证中标后为本项目实施的负责人)。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自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在(http://ggzy.jlbc.gov.cn:8090/TPBidder)上注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代理机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投标人有行贿受贿不良记录,则报名无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洮南市老一中院内洮南市人力资源市场里侧)。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网站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7.1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洮南市财政信息中心地址:洮南市广昌东路392号联系人:徐超臣联系电话:0436-6252159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联 系 人:邹宇佳 电话:0436-5861310付曼婷 电话:0431-88510222 2021年03月02日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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