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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HA-2021-QLDJ1标段、HA-2021-QLDJ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淮安市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HA-2021-QLDJ1标段、HA-2021-QLD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为淮安市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不仅限此):
a、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与《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等行业规定,对淮安市国省干线公路共218座桥梁计41562延米进行定期检查;外业检查时同步对已标注的桥跨与墩台编号进行校核并查漏补缺(模糊不清脱落的进行恢复);检查计划县区明细表中特大桥、大桥实施控制测量(已有控制网直接测量,未设控制网的单独新建控制网后进行测量);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养护建议,提交本标段详细的桥梁检查报告(含桥梁病害明细工程量),并根据标段所在县区情况提交分汇总的桥梁检查报告,同步更新桥梁信息数据库并做好后期维护;组织一次桥梁基础知识与养护技术培训。
b、按照《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技术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震易发区在役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建函 [2020]4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减办 [2020]4号等文件精神与相关桥梁规范标准,全面排查评估县区明细表中桥梁抗震性能。主要包括:对防落梁构造措施、桥墩细部构造措施的评价;对桥墩、基础和支座等关键构件的抗震能力进行详细的计算分析和评价;对评估确定抗震性能不满足现行桥梁规范要求的、存在严重隐患的桥梁提出处置建议。
c、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12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发〔2020〕7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 [2021]1号、《关于请报送2021年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等三项工程计划实施项目的函》(交公便字[2021]39号)对在役公路桥梁进行危旧桥梁核查,主要包括:桥梁结构设计参数是否准确;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是否得当;桥梁所在线路交通组成是否具有显著重载特征;护栏、伸缩缝等附属设施安全工作性能是否不足;桥梁现场是否显著存在车船撞击等安全风险;其他根据资料分析确定需要核查的内容。对技术状况较差桥梁、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结构存在缺陷桥梁、其他适应性不足桥梁、专项行动涉及桥梁等5种情形的桥梁提出处置建议。
2.2本项目此次招标设置2个标段:HA-2021-QLDJ1标段、HA-2021-QLDJ2标段。
具体如下:HA-2021-QLDJ1标段:直属公路站、淮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淮安区公路站、涟水县公路站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包括135座计22109延米定期检查,与相应桥梁控制测量等全部工作内容。
HA-2021-QLDJ2标段:洪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盱眙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包括83座计19458延米定期检查,与相应桥梁控制测量等全部工作内容。
桥梁明细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淮安市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计划汇总表与分县区明细表。
2.3 计划服务期: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其中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外业检查与控制测量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桥检报告送审版。随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完善并出具正式报告。桥梁抗震性能、危旧桥梁核查工作进度总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与发包人要求推进,根据各工作阶段要求及时完善并出具相应排查评估报告以及文件中要求的各工作阶段需提交的工作报表。
2.4 HA-2021-QLDJ1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元(¥972000); HA-2021-QLDJ2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捌拾伍万陆仟元(¥856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
(1)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需包含桥梁专业);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年限;
(3)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
(1)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需包含桥梁专业);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年限;
(3)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必须全程参加桥梁外业检查。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6其他试验检测人员要求
(1)试验检测员不少于3人;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1.7设备要求
满足所投标段试验检测要求,每标段投入检测车辆至少一辆,且桥检车自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违规分包。
3.4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不予认定。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180.101.234.24: 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17-8394124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7栋1408
联 系 人:姜波
电 话:15161798999
电子邮箱:113875776@qq.com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3月2日14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
8.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友情提醒:鉴于目前系统不稳定,投标人在制作及上传投标文件前应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检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