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102017-GSSDZZ(招标文件编号:GZ2102017-GSSDZZ)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地区标准钻孔勘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 | 甘肃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地区标准钻孔勘察 | 甘肃省试点阶段的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天水市麦积区、舟曲县、岷县、文县、肃南县以及临夏州8个市县(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共13个试点县市标准钻孔勘察,利用钻探、原位测试和波速测试等工作成果,为后期地震灾害风险区划提供依据。项目共布设钻孔21个 | 标准钻孔勘察工作应严格遵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_T87-2012)、《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83-2011)、《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1992)等相关规范。同时标准孔勘察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对钻孔所在区域已有钻孔资料进行收集和结果分析,了解岩土层体分布、性质、地质成因等;了解地下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邻近地带地下水资料,综合评价钻孔所在地区地下水分布、赋存地层、埋藏条件、补给径流及水位变化等。在此基础上确定钻孔位置。 2.应编制钻孔所在县域地貌分区图,描述各地貌分区地层岩性组成,地质构造,以及钻孔所在地貌分区特征,提出钻孔位置的布设依据。 3.钻探方法、钻探孔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成孔口径应满足取样、测试和钻进工艺的要求。 4.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 5.钻孔的记录和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承担;记录应真实及时,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禁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钻探成果可用钻孔野外柱状图或分层记录表示;岩样可根据工程要求保存一定期限或长期保存,可拍摄岩心、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4)应拍摄野外钻探工作的照片和视频,并存档备案; (5)标准钻孔实施完成应通知招标人进行验孔,在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可终结标准钻孔现场工作; (6)钻探深度应达到基岩(穿透中风化层)且最下部测点剪切波速不小于500 m/s,同时其下不存在更低波速岩土层。若控制孔深度超过100 m时,剪切波速仍小于500 m/s,可终孔; 6.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分析原位测试成果资料时,应注意仪器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等对试验结果的影响,结合地层条件,剔除异常数据。 7.测试钻孔岩土层物理性能指标,符合以下要求: (1)测试岩土层的物理性质指标,包括天然含水量、比重、天然密度、干密度等; (2)对于可能发生饱和砂土液化的土层,测试标准贯入锤击数、粘粒含量等指标,并量测地下水位、可液化地层厚度等; (3)对软土等特殊性土,应查明其厚度和物理性能指标。 8.岩土层物理性能测试应由同一家资质单位完成,出具实验报告并为实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9.波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试点地区标准钻孔波速测试宜采用2套不同厂家型号仪器进行测量,由同一批测量人完成; (2)可采用单孔法或跨孔法进行波速测试; (3)同一测点波速测试的次数不低于5次,测试结果取平均值; (4)测量间距不大于1m,在地层分界面附近应加密测点。 10.提供波速测试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原始波形记录及剪切波或压缩波初至时间; (2)波的传输距离、时间、波速值; (3)岩土小应变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和动泊松比。 (4)判断各控制孔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 (5)分析标准钻孔所在位置地形地貌特征,及钻孔所在位置沉积地层的代表性。 (6)应综合对比2套仪器采集数据,对最终选取数据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11.编绘综合柱状图,并在柱状图中标注地下水水位、土层序号、地层代号、年代成因、层底埋深(m)、层厚(m)、土类名称、各分层岩性描述、标贯值、取样位置、测点波速值等内容,图件比例尺应视土层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用1:1000~1:100。 1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开展工作,原始数据(班报记录)应作为技术评审的要求之一。同时,所采集数据精度、格式、类型应达到招标人建设数据库的技术要求(由招标人确定数据库建设标准)。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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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宏 邵建梁 陈继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震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50号
联系方式:马政涛 0931-827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方式:赵旭东 0931-290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政涛
电 话: 0931-827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