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1112021000017 |
二、项目名称 |
葫芦镇葫芦坝村8组红庙子崩塌、福禄镇红阳村2组石碾房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四川峨眉山四零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兴隆街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95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沙湾区自然资源局采购沙湾区葫芦镇葫芦坝村8组红庙子崩塌、福禄镇红阳村2组石碾房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服务;服务范围:对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决定进行沙湾区葫芦镇葫芦坝村8组红庙子崩塌、福禄镇红阳村2组石碾房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工作。包括:监测点调查与选定、监测方案编制、设备安装、运行和管护、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分析处理、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参数确定、应急响应处置(含突发灾情险情巡查排查、防灾宣传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1)互联互通: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实现三级数据互联互通,通过省级互联互通验证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监测预警系统验收。(2)实时预警:监测设备在达到预警参数后,能实时发送预警信息至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地灾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3)数据在线率:平台运行稳定,试运行 1 个月期间设备在线率维持在 95% 以上。(4)运行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观测和维护,以维持其正常运行;设备出现故障后,成交供应商须 24 小时内予以响应,48 小时内排除故障使设备运行正常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3 年,其中设备安装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设备质保期周期为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向老师,赵老师,李益军(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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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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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2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0365835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余女士;联系电话:0833-34478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徐女士 |
电话: | 0833-344789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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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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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