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备及安装建设项目 |
采购单位 | 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区域 | 大理州 | 公告时间 | 2021-03-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3-03 00:00:50至2021-03-09 23:55:51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3-15 09:00:5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2-4521758 |
采购单位 | 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剑川县金华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2-4521758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2-475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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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备及安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JC-2021-CS01
项目名称: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备及安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7
最高限价(万元):37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内容要求;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03 00:00至2021-03-09 23:5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
五、开启
时间:2021-03-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分公司(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东双龙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方式:0872-4521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872-4752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2-452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