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泽高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04日 1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同泽高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同泽高级中学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2:00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祁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4310090577采购单位沈阳市同泽高级中学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6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868991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09057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同泽高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0-12-31 至 2021-01-08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祁宏 (同泽高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3-007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泽高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08 14:00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4日 10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所属行业文件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同泽高级中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69号 联系方式: 024-24868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09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女士 电 话: 024310090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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