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智造园区项目—河道及绿化(II标)、道路工程第2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3项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http://ggzy.ruian.gov.cn上发布第2 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第1号补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2021年03月04日
第2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33“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6款第1点和2点现更改为“1、中标候选人的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223.4.65.131:8080)且录入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证书内容应当一致。投标人的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未录入上述平台或在上述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候选人的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223.4.65.131:8080)查询显示无在建施工项目。投标人的市政部分项目负责人在该网站显示有在建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有个人施工项目业绩且无竣工验收备案的)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
2、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第1号补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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