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海螺拟对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生产用粉末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粉末。
2.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期限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粉末经营范围资质文件,具体如下:
1.粉末类生产型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贸易型企业:
①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须提供我公司招标合同期内与石灰石矿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粉末购销合同。
3.拟报名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股东关联关系,若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与任何一家海螺水泥子公司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报名将被视作无效报名。
三、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粉末生产、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投标可供量不得小于5000吨,此次招标中标价格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供货价格,签订买卖合同后,合同价格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四、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申请人需在2021年4月8日18时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标书费壹佰元整及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标书费不予以退还(注: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缴纳至海门海螺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2%标准收取(以万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和无效投标。
五、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1.网上报名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2.时间要求:
(1)报名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0日8时00分—4月6日18时00分;
(2)资质审查和标书发售时间
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4月8日18时00分;
(3)投标报价时间
2021年4月8日18时00分—4月12日14时00分;
(4)开标时间
2021年4月12日14时00分。
六、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港广州路2288号
联系电话:0513-82901906
联 系 人:徐先生 蔡先生
收款单位: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农村海门支行营业部
账 号:720101040009057
2.备注:投标单位于2021年4月8日18: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招标单位账户(投标单位在海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资质审查合格后即可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
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供应部:0553-2598265。
七、其他约定:
1.若投标人电子报价和纸质报价出现不同,则按盖章后上传的纸质报价为准,若单一上传纸质报价/电子报价,则单一进行电子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若投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况,一经查实,将纳入海螺水泥黑名单企业,招标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