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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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霞浦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霞浦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2日 17:07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1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8710015
采购单位
霞浦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71001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32916316
2021年霞浦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21]FJSHYZB[GK]2021005-1-1)
一、项目编号:[350921]FJSHYZB[GK]2021005-1
二、项目名称:2021年霞浦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921]FJSHYZB[GK]2021005-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霞浦县松港街道工业路2弄69号2栋
145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21]FJSHYZB[GK]2021005-1-1 包1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30201
综合零售服务
综合零售服务
霞浦县公安局拟对2021年度的食堂餐饮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冷冻类、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糕点类、饮料类等所需副食品。
按采购文件执行
1
项
按采购文件执行
14550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钟玉端 (包1)
评审专家:
陈志伟,林胜,林振兴,周林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864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收取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21]FJSHYZB[GK]2021005-1-1 包1 :18640元
收取对象: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福建霞浦润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的要求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标折扣率为9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871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吴
电话:059329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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