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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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临江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天保中心家属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9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GJZCB(2021)03
2、项目名称: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临江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3、预算金额:1,312,079.44元
4、最高限价:
1,312,079.44元
5、采购需求: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临江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312,079.44元,
项目概况: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钢结构91.2平方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332.08平方米,第一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钢结构137.56平方米,第二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钢结构76.2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30 08:00:00
至 2021-07-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时算起);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供应商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2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天保中心家属院3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9 15: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天保中心家属院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地址:陕西省略阳县城中学路
联系人:撒先生
电话:0916-48223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攀
电 话:0916-8888177
传 真:0916-88881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天保中心家属院3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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