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工人文化宫修缮提升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工人文化宫
的
镇江市工人文化宫修缮提升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项目
方案设计
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5号。
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9911.52 ㎡。
总建筑面积约:30001.92 ㎡,包括工人文化宫南楼、主楼及主附楼、北楼、扩建楼、原传达室及公共卫生 间、总工会办公楼及职工学校、住宅楼两栋、临时商业、配电房、附属配套
用房等。应针对用地面积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评估、统筹、规划、升级改造。
3、合同估算价:132万元
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包含建筑修缮、室外配套改造及室内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方案设计、方案优化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全部内容。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含)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七、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费报价10分,企业资信、实力及业绩37分,技术文件53分。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计费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一)报价分(10分)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得分
|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32万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废标处理。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有效投标文件指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没有恶意竞争和没有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1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为止。
| 10分
|
(二)企业资信、实力及业绩(37分)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企业获奖
| 1、企业2018年4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得 2 分;市级称号得 1 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最高得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2、企业2018年4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称号的得
2 分;市级称号得 1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最高得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 4分
|
2
| 类似业绩
| 1、企业业绩:(8分)
①、企业2018年4月1日以来设计过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②、企业2018年4月1日以来设计过的建筑面积140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③、企业2018年4月1日以来设计过建筑面积140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初步方案设计项目得2分,最高得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9分)
①、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过的公共建筑项目自2018年4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或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师称号,得 3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③、项目负责人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④、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2018年4月1日以来设计过建筑面积140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得2分,最高得2分。
注:①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信息归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投标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③投标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④时间和类似业绩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⑤、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1.0.2条规定,公共建筑则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工业建筑、构筑物。
| 17分
|
3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项目组成员中配备以下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仅按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得分情况如下:
1、 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人,1分/人,最高得2分;
2、 结构专业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2人,1分/人,最高得2分;
3、 电气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2人,1分/人,最高得2分;
4、 给排水专业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人,1分/人,最高得2分;
5、 暖通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2人,1分/人,最高得2分。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本单位近三个月(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本项评分中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10分
|
4
| 服务承诺
| 1、后期服务承诺(1分)
2、后续服务时限:考虑疫情防控及规划评审特殊要求,在当地设立机构保证在现场遇到问题时在1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提供公司在当地的营业执照原件)(5 分)
| 6分
|
(三)技术文件53分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各专业方案设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建筑、结构加固改造、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市政、绿化等专业)
| 1.1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本项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 5分
|
1.2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的理解、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本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的描述准确、有针对性;本项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 5分
|
2
| 方案设计
| 2.1体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交通组织等布局的合理性;
提供规划总平面图及相关的各种分析图(包含但不限于功能分区、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等分析)本项满分8分,评委酌情打分
| 8分
|
2.2设计构思新颖,建筑造型美观大方,材料节能环保安全(包括改造加固);功能用途使用要求设计合理;平面设计图纸完整、平面功能、平面分区设计合理;
1、提供总体鸟瞰图、建筑彩立面图、主要透视彩图本项满分7分,评委酌情打分;
2、提供各层平面图、主要剖面图本项满分7分,评委酌情打分;
3、提供室内装修方案彩图(包含但不限于影剧院及门厅、会议厅、健身房、舞蹈房等主要空间,不少于五张)本项满分7分,评委酌情打分
4、提供结构加固方案,本项满分4分,评委酌情打分。
| 25分
|
2.3设计结合城市规划、环境管理及市政各专业等有关规定对项目提供合理的设计方案;
提供市政管网规划方案本项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 5分
|
2.4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设计的合理性
提供绿化景观图,本项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 5分
|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明标形式。
技术标评分说明:
①技术标由评委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上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技术标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注:如有投标单位未提供效果图或效果图完全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重点评审。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16日00:00至2021年4月21日24:00 期间使用投标人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投标人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投标人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十一、其他
1.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
21
年
4
月
16
日00:00起至20
21
年
4
月
21
日24:00止;
2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
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1-85032867、85026045)。
5、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三、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
招标人地址:
| 镇江市工人文化宫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 联系人:
| 蒋坪洋
| 联系人:
| 叶小毛
| 电话:
| 15951275898
| 电话:
| 19951661991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 | 邮编:
| | E—mail:
| | E—mail:
| |
|
2相关部门:
|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0511-85026039/85026075
| 联系电话:
| 0511-85032867 /85026045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0511-85023679
| | |
|
3技术支持:
|
网上招投标系统:
| CA签章办理指南: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 联系电话:
| 18512527507
| | | 在线办理网址:
| | |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 | | | | | | | |
|
负责人 (电子签名):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